分手于琐事之间,赵芳(化名)心中满是遗憾,她渴望挽回那段感情。在焦急中杭州有真的私家侦探吗-不保证成功且不许退费?情感挽回服务暗藏霸王条款,她轻信了一家宣称能提供“情感挽回”服务的咨询机构。在先后支付了两次共计6380元的费用后,赵芳与前男友的关系并未有所改善,反而愈发紧张。赵芳感到困惑:为何自己严格遵循咨询师的建议与男友交流,却得到了相反的效果?她偶然得知,咨询师之前承诺的“专人接触前男友”的服务并未实现,当她提出退款时,对方却强硬地表示“费用不予退还”,并且拿出了赵芳当时签署的“协议”来威胁她。
记者调查发现,赵芳并非唯一遭受侵害的受害者。针对这一情况,法律专家指出,在这些所谓的“合同”或“协议”中,那些免除商家责任、加重甲方主要责任以及剥夺甲方主要权利的所谓“霸王条款”,实际上应被视为无效的合同内容。
事件:6380元买咨询师“支招”,致关系僵化提出退费却遭拒
赵芳,年仅23岁,向记者透露,在10月初的一次激烈争执后,她与前任男友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选择了分手。事后,赵芳深感懊悔,她表示,“我们的感情原本颇为融洽,分手并非因第三者插足,亦无任何原则性的矛盾,因此我最初的想法便是尽力挽回这段感情。”赵芳提及,她不经意间在搜索引擎中敲入了“如何赢回前男友”等类似关键词,随后浏览到了一则宣称能帮助修复感情的咨询机构的广告。
在与客服交流过后,赵芳因急切心情仿佛握住了“救命稻草”,她表示愿意尝试,客服向赵芳报出了3380元的费用,并承诺将提供为期一个月的服务。
随后,咨询师促使赵芳签订了一份电子版的协议。赵芳并未仔细阅读,随即签署并完成了付款。彼时,赵芳与前男友的联系尚未完全中断,他们之间依然保持着微信交流。在此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咨询师与赵芳不时进行对话。我会将我与前男友的聊天记录截图发给她,然后她指导我如何回复。然而,我时常觉得她所提供的方法都是套路,并不适合我前男友的实际情况。我曾提醒过她,可她却反问我:“你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我回答没有,她便说:“那你就按照我的方法去做吧。”
合同即将届满,赵芳与前任的感情状况并未有明显改善。就在10月底某日,前任向赵芳提出购买电脑的请求,赵芳从中察觉到一线希望,急忙向咨询师咨询“该怎么做,是否应该答应他”。此时,咨询师指出“购买电脑并不能真正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并建议赵芳将钱转给她,增加一项服务,“她承诺将指派专人接触你前任,对他进行开导”。”赵芳听信了,通过微信直接转给咨询师个人3000元。
交费完毕,咨询师向赵芳提出了一项建议,即改变她一贯的温和平静性格,向前男友发送一条带有“高冷”意味的短信,内容大致是请求对方在接下来的几天内不要联系自己,并表示自己已经想通,决定就此结束关系。赵芳对此感到疑惑,但最终还是遵照咨询师的建议发送了短信。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前男友仅回了一个“好”字,随后,两人的关系便完全陷入了僵局。赵芳顿时感到慌乱,然而咨询师却告诉她一切正常。咨询师还补充道,公司派专人已经添加了她前男友的微信,他们现在正以朋友的身份进行交流,甚至一起玩游戏。当我请求查看聊天截图时,咨询师却表示这是保密信息,目前无法透露。
赵芳直到最近一次偶然的相遇才与前男友重逢,在交谈中,她才了解到,近期根本无人与那位前男友取得过联系,更别提咨询师所提及的陪伴他聊天、一同游戏的“专人”。同时,前男友也得知赵芳是通过一家所谓的“情感挽回”机构来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这让他更加愤怒,最终导致两人关系彻底破裂。
赵芳在感到上当受骗后,向咨询师索要她所支付的6380元情感挽回网,声称咨询师并未帮助她挽回感情,反而有欺诈行为。然而,咨询师却以公司规定为由,告知赵芳这笔费用无法退还。面对赵芳对所谓“专人”真实性的质疑,咨询师不仅拒绝进一步交流,还嘲讽地说“不想再聊了”,并声称“无论去哪里投诉都行”。此外,对方还向赵芳提出了一个建议,即“请赵芳再次审视合同”,并且指出“为赵芳量身定制的方案已经耗费了公司的资金和人力”。
回复:挽回感情的成功概率介于70%到85%之间,咨询师具备相应资质,但无法公开展示。
赵芳此时重新审视了之前签署的电子协议,这才意识到,作为甲方,自己竟然面临了众多条款的限制。在这份所谓的《咨询服务协议书》里,乙方咨询公司明确指出,一旦双方在服务内容上产生分歧,甲方在法院或市场监管局未判定乙方有违法行为并发出正式通知之前,不得向网络平台、新闻媒体或个人进行投诉、举报、诉说或讨论,亦不得散布关于乙方的负面信息。此外,协议中还规定,若甲方违反上述规定,需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金,并在乙方所在地的省级以上报刊上刊登道歉声明,同时清除所有关于乙方的负面评论。
协议明确指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关系,同时强调,在协议签署之前,乙方未曾对甲方就咨询服务成果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此外,甲方无权因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而要求退还咨询费用。除此之外,在免责声明部分,协议反复提及“若甲方有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不实信息,导致咨询服务成效受损,乙方及咨询师将不承担任何道德或良心的责任。咨询师在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后,均不对甲方任何个人行为承担法律或道德责任”。
赵芳梳理了协议内容,发现自身作为甲方,其权益并未得到任何保障,相反,作为提供服务的乙方,却为自己设置了众多限制,诸如“无需承担责任”“不得提出投诉”等条款。
11月17日,记者以咨询者的身份拨打了赵芳的电话,向贝壳心理咨询(山东)有限公司咨询相关服务。在谈到赵芳所遭遇的情况时,客服人员解释说:“这纯粹是同行之间的竞争,恶意散布的虚假信息。”此外,他们还提到,根据他们的大数据分析,该公司在挽回感情方面的成功率通常介于70%到85%之间。
客服推荐的高级咨询师向记者透露,赵芳未能取得成功,原因是她并未遵循咨询师提供的流程,执行上存在不足。“至于赵芳所提及的欺诈行为,咨询师直接回应称这是同行的不实指责。”当谈到情感挽回的成功概率时,该咨询师主动提及,通常恋爱挽回的成功率在80%到90%之间中国侦探网,而婚姻挽回的成功率则大约在60%到70%。当被问及公司员工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时,咨询师自称持有“心理咨询师及婚姻咨询师的专业资格证书”。记者随后要求查看相关证件,但对方以“需付费后方可出示,内容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进行推脱。
调查发现:网络销售中的挽回服务起步价高达2500元,且频繁采用诸如“不得退款”等不公平的“霸王条款”。
赵芳的经历与此相似,另一位在该企业投入3000元购买“情感挽回”服务的受害者表示,经过咨询师所谓的“挽回”努力,两人的关系并未改善,反而变得更加糟糕。目前,她已经将这一情况上报至当地消费者协会,在协商后,商家仅同意赔偿600元。
记者挑选了数家提供“情感挽回”服务的商家,其收费范围在2500元至5000元以上。这些商家通常会先让购买服务的客户回答一些问题,比如“双方年龄、职业、经济收入情况”,“他们是如何相识的,是谁首先提出交往的”,“正式分手的具体时间”,“在交往过程中,主要因为哪些问题引发争吵和矛盾,又是谁先妥协的?”分手原因可能包括家庭反对、新旧恋情纠葛、经济矛盾等。另外,商家还会提供所谓的“协议”,其内容与赵芳的经历相似。在这些协议中,主要维护的是商家乙方的权益。大多数商家明确表示,“不受理(用户方)提出的任何退费请求”。
律师观点:小心被“霸王条款”侵犯合法权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韩骁律师指出,“情感挽回”这类协议本质上属于委托服务合同,并且带有道德和个人隐私的特点。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旦合同依法成立,便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只要协议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合同便成立且有效。
韩骁律师强调,以赵芳提供的《情感挽回合同》为例,合同中包含了一些不公平的条款,即所谓的“霸王条款”。实际上,这类合同属于委托合同范畴。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都拥有解除合同的自由权利。然而,该合同却明确规定“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
合同中明确指出,若甲方对服务内容存有异议,不得向任何网站、媒体或个人发起投诉、举报、倾诉或讨论,更不得散布关于乙方的负面信息。同时,甲方也不得因对乙方服务结果的不满而索要咨询费用的退还。韩骁律师指出,这些规定均属于“霸王条款”,它们直接剥夺了消费者依据合同享有的正当、合理的服务接受权和投诉权利。”
韩骁律师进一步阐释道,“霸王条款”并非法律术语,而法律上相对应的术语是“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若格式条款的提供方试图免除自己的责任、增加对方的责任或剥夺对方的主要权利,那么这样的条款将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在《情感挽回合同》中,某些条款免除了乙方应承担的部分责任,却加重了甲方的主要义务,同时剥夺了甲方的主要权益,这些具有明显不公平性的“霸王条款”应当被视为无效的合同内容。
韩骁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鉴于情感服务合同的服务提供具有独特性,消费者权益极有可能遭受“霸王条款”的侵害。鉴于此,他建议消费者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务必谨慎,并且妥善保存对方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据,以防止自身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