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芳因一些小事与男友分手,心中充满遗憾,于是急于想要修复这段感情。在焦急之中,她轻信了一家自诩能提供“情感挽回”服务的咨询机构。在先后支付了两次共计6380元的费用后,赵芳与男友的关系并未得到改善,反而愈发紧张。她感到困惑:明明自己遵照咨询师的建议与男友沟通,为何结果却适得其反?她偶然得知,咨询师之前答应的“专人联系前男友”的服务并未履行承诺,当她提出退款请求时,对方却坚决拒绝退款,甚至还拿出了赵芳当时签署的“协议”进行威胁。
记者调查发现,赵芳并非唯一受害者。针对此情况,法律专家指出,在这些所谓的“合同”或“协议”中,存在一些免除商家责任、加重甲方主要责任以及剥夺甲方主要权利的所谓“霸王条款”,这些条款应当被视为无效的合同内容。
事件
6380元买咨询师“支招”
致关系僵化提出退费却遭拒
赵芳,年仅23岁,向记者透露,在十月初的一次争执中,她和前男友因一时冲动而选择了分手。事后,她深感懊悔。两人的感情原本颇为融洽,分手并非因为第三者的介入,也没有触及到原则性的问题。因此,她当时便萌生了挽回这段感情的念头。赵芳提及,她不假思索地在搜索引擎中键入了诸如“如何赢回前男友”等关键词,随后便浏览到了一则宣称能助人重拾情感的咨询服务机构的宣传广告。
在与客服交流过后,赵芳因急切心情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表示愿意尝试,客服向她报出了3380元的费用,并承诺将提供为期一个月的服务。
随后,咨询师要求赵芳签订了一份电子版协议。赵芳并未仔细阅读,便匆匆签署并完成了付款。彼时,赵芳与前男友尚未完全断绝联系,他们之间依然保持着微信沟通。在此之后,咨询师与赵芳不时进行交流。我会将与前男友的对话截图发送给她,然后她指导我如何回复。然而,我时常觉得她提供的方法都是套路,并不适合我前男友的实际情况。我曾提醒过她,可她却反问我:“你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我回答说我没有,她便说:“那你就照着我的方法去做吧。”
合同即将届满,赵芳与前男友的交往状况并未有明显改善。在10月底的一个日子里,前男友向赵芳提出希望她能为他购置一台电脑,赵芳从中察觉到了一线希望,于是急忙向咨询师咨询“我该如何应对,是否应该满足他的要求”。此时,咨询师指出“购买电脑并不能彻底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并建议赵芳将钱转交给她,增加一项服务,“她承诺会指派专人联系我的前男友,对他进行开导”。”赵芳听信了,通过微信直接转给咨询师个人3000元。
在支付了这次费用后杭州私家侦探联系方式-情感挽回服务暗藏霸王条款?不保证成功还不许退费,咨询师向赵芳提出了一项建议,即改变她以往温和的性格,向前男友发送一条带有“冷漠”意味的信息,内容大致是告知对方近期内不要联系自己,声称自己已想清楚,决定就此结束关系。赵芳对此感到有些困惑,但最终还是遵照咨询师的建议发出了信息。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前男友仅回复了一个“好”字,随后,两人之间的联系便完全中断,关系陷入了一片僵局。赵芳顿时感到慌乱,然而咨询师却告诉她一切正常。咨询师还补充说,公司派专人已经添加了她前男友的微信,他们现在正以朋友的身份进行交流,甚至一起玩游戏。“我要求查看聊天截图,但咨询师表示这是保密信息,目前无法透露。”
赵芳直到最近一次偶然的相遇才与前男友重逢,在交谈中她了解到,近期并无陌生人主动联系过前男友,更别提咨询师所提及的专门陪伴他聊天、玩游戏的“专人”。同时情感挽回网,前男友也得知了赵芳是通过一家所谓的“情感挽回”公司来处理他们之间关系的,这让他更加愤怒,最终导致两人关系彻底破裂。
赵芳在感到被欺骗后,向咨询师索要她已支付的6380元,声称咨询师未能帮助她挽回感情,反而存在欺诈行为。然而,咨询师以公司规定为由,拒绝退还费用。赵芳质疑咨询师所说的“专人”是否真实存在,咨询师则回应“不再交谈”,并声称赵芳可以随意向任何地方投诉。除此之外,对方还向赵芳提出了“仔细审视合同”的建议,并且指出“为赵芳制作方案已经耗费了公司的财力与物力”。
回应
称挽回感情成功率70%至85%
咨询师有资质但不便展示
赵芳此时重新审视了之前签过的电子协议,这才意识到,作为甲方,自己竟然面临了众多条款的限制。该《咨询服务协议书》中,乙方咨询公司明确指出,一旦双方在服务内容上产生分歧,“在法院或市场监管局未确认乙方有违法行为并发出正式通知之前,甲方不得向网络平台、新闻媒体或个人进行投诉、举报、倾诉或讨论,亦不得散布关于乙方的负面信息”,此外,协议还规定,“若甲方违反上述规定,需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并在乙方所在地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表道歉声明,同时清除所有关于乙方的负面评论”。
协议明确指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解除协议。同时,协议还强调,在协议签署之前,乙方未曾对甲方就咨询服务成果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此外,甲方不得因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结果不满意而索回已支付的咨询费用。除此之外,免责条款中反复提及,若甲方有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不实信息,致使咨询服务效果受损,乙方与咨询师将免除所有道德和良心的责任。同时,咨询师在提供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后,均不对甲方任何个人行为承担法律或道德上的责任。
赵芳进行了一番梳理,发现在这份协议中,作为甲方,她的权益并未得到任何保障,相反,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即乙方,却给她设定了众多限制,诸如“无需承担责任”“不得提出投诉”等条款。
11月17日,记者假扮成咨询者,拨通了赵芳的电话,向贝壳心理咨询(山东)有限公司寻求服务。在谈论到赵芳所经历的事情时,客服人员解释说:“这纯粹是同行之间的竞争,完全是捏造的虚假信息。”此外,他们还提到,根据他们的大数据分析,该公司在挽回感情方面的成功率大致介于70%到85%之间。
客服推荐的那位资深顾问向记者透露,赵芳未能如愿杭州婚外情取证 ,“这主要是因为她未能遵循咨询师所提供的步骤进行操作,执行上存在不足”。面对赵芳所提及的欺诈行为,该顾问直言不讳地回应称“这是同行间的恶意中伤”。当谈及情感挽回的成功概率时,该顾问主动分享道,通常恋爱关系的挽回成功率在80%到90%之间,而婚姻关系的挽回成功率则在60%到70%之间。当被问及公司员工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时,咨询师宣称“我拥有心理咨询师和婚姻咨询师的资格证书”,随后记者要求查看相关证件,对方却以“需支付费用后方可提供,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进行推脱。
探访
网售挽回服务报价2500元起
多使用“不许退费”等“霸王条款”
与赵芳的经历相仿,一位也在该企业投入3000元购买“情感挽回”服务的受害者表示,在咨询师所谓的“挽回”努力下,两人的关系并未改善,反而加剧了矛盾。目前,她已经将这一情况上报至当地消费者协会,在协商后,商家仅同意赔偿600元。
记者挑选了数家提供“情感修复”服务的商家,其收费范围在2500元至5000元以上。通常情况下,这些商家会要求购买服务的客户回答一系列问题,包括“双方年龄、职业、经济状况”、“相识经过、谁先发起交往”、“正式分手的时间”、“在交往过程中,主要因为哪些问题引发争执和矛盾,是谁首先妥协?”分手原因可能包括家庭反对、感情纠葛、经济矛盾等。另外,商家还会提供所谓的“协议”,这些协议与赵芳的遭遇相似,其核心目的在于保护商家乙方的权益。在这些协议中,通常明确指出商家不会接受用户提出的任何退费请求。
律师观点
小心被“霸王条款”侵犯合法权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韩骁律师指出,“情感挽回”这类协议本质上属于委托服务合同,并且兼具道德和隐私特性。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任何依法成立的合同,其效力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即开始。只要该协议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且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合同便成立且具有法律效力。
韩骁律师强调,以赵芳提供的《情感挽回合同》为例,合同中包含了一些不公平的条款,即所谓的“霸王条款”。实际上,这类合同属于委托合同范畴。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都拥有解除合同的自由权利。然而,该合同却明确规定“甲方不得无理由地单方面解除合同”。
合同中明确指出,若甲方对服务内容产生异议,不得向网络平台、新闻媒体或个人发起投诉、举报、倾诉或讨论,亦不得散布关于乙方的负面信息。同时,甲方若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结果不满意,亦无权要求退还咨询费用。韩骁律师指出,这些规定均属于“霸王条款”,它们直接剥夺了我们消费者依据合同享有的正当、合理的服务接受权和投诉权。”
韩骁律师进一步阐述道,“霸王条款”并非法律术语,而是与“格式条款”在法律上有所对应。《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若格式条款的提供方试图免除自己的责任、增加对方的责任或剥夺对方的主要权利,那么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因此,在《情感挽回合同》中,部分条款免除了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却加重了甲方的主要责任,并剥夺了甲方的主要权利,这些具有明显不公平性的“霸王条款”应当被视为无效的合同内容。
韩骁律师提醒消费者注意,这类情感服务合同因服务本身的特殊性,往往容易遭受“霸王条款”的侵害,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鉴于此,他建议消费者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应格外谨慎,并且妥善保存对方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据,以防自身遭受经济损失。